夫妻离婚担保怎么办?

时间:2024-05-06 作者:银川律师

夫妻离婚担保的处理: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他人债务予以担保的,该债务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一方自己为他人承担债务,即该债务不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所负,则该债务应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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