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领证后给的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时间:2024-05-07 作者:银川律师

你好,如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可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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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后给的彩礼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但是男女之间无特殊规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明确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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